责编:陈凯欣
2025-03-21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政策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实施办法》共计48条,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审查制度的多个方面。主要内容涵盖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划分、审查标准、工作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
首先,《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基本框架和范围,并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界定。同时,强调了文件起草单位在落实审查制度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审查能力并完善保障措施。
其次,在审查标准方面,《实施办法》将《条例》中提到的四项主要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这一做法有助于相关部门和起草单位更精准地理解和执行政策。此外,对例外条款中的"替代方案""合理期限"等关键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以防止滥用例外规定损害市场竞争。
在审查机制方面,《实施办法》要求起草单位在开展审查时需明确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方式和范围。同时,对市场监管部门与起草单位联合开展审查的具体情形和程序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最后,在监督保障环节,《实施办法》完善了举报处理机制,并建立了抽查制度。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制定了包括督促整改、约谈提醒、行政建议等多项处置措施,并与反垄断法有效衔接,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推动《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通过开展能力提升行动等举措,严格审查各类政策措施。此举旨在从源头上消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为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有力支撑。